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今年月日,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组织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座谈会。 会上透露,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工作已经启动,要制定一部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法律,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吕红兵一直关注民营企业发展的问题。
在年全国两会上,他递交了一份《关于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良好司法环境的提案》。 今年全国两会上,他带来了《关于民营经济促进立法相关内容的提案》。 在具体立法上,吕红兵从规范运营、权益维护、营商环境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一是对民营企业规范运营提出要求。 建议立法中明确民营企业应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企业合规制度,防范化解经营风险,依法履行社会责任等内容。 二是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让我们的民营企业长成‘参天大树’、成为‘百年老店’。 吕红兵说。 (责编:孟佳澍、申亚欣)。
例如,明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主管部门,通过明确的权利义务规定,使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思想上真正重视民营企业、感情上真正贴近民营企业、行动上真正支持民营企业。
建议从切实依法办事、切实保障企业家人身权利、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财产权益、法律监督机关强化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三是对营造营商环境中的政府行为作出界定。 建议在立法中对政府的定位及权利义务作出明确。